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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September 30, 2010

北美秋天好去处(之一) –- 瓦登湖 (Walden Pond)

人们常说加州好,经年如春无寒暑,我则偏爱四季分明的地方 -- 只因太过钟情于彩色的秋天。为了换来秋高气爽,我不在乎经受寒冬酷暑。小时候每年十月,总要去香山,登上 “鬼见愁”峰,俯览众丘。漫山披霜叶,红于二月花 -- 那“不是春光、胜似春光”的美景令人赏心悦目。可惜,那只是难得的郊游;风萧萧、落叶黄还是北京城里秋天的主色调。

来到北美,我开始真正迷恋上了秋天。

第一个秋天到来时,它完全出乎想象,令人震撼。

不仅是红叶和黄叶,而是赤橙黄绿青蓝紫、七彩斑斓!

不局限于特殊的风景区,而是铺天盖地、无时无处不在!

它散步到校园里,溜逛至报亭旁;它流连于乡间的湖畔塘边,歇息在农家的马厩草场;它有时高大独矗,象燃烧的火焰直冲蓝天;有时举起数十面橘黄的旗帜,在微风中飘扬。它泼墨挥毫,将每一条街道,都装饰成印象派的画廊。傍晚散步,它在街头花园里铺下松厚的金色地毯,让孩子们在上面翻滚嬉戏;清晨醒来,它在我的窗外招手,原来昨夜一场秋雨后,它骤然脱下绿衣、换上了眩目的盛装!

每当秋天来访,我的人和我的心,就沉浸在童话一般的世界。

从密西根北部的原野,到纽约州的七星湖,从缅因的海岸,到新罕布什尔的白山,每个秋天,我也驱车到更阔大的自然中去。凭借着高山流水,秋天的风采更是宏伟壮观。

一年一度秋风劲。随着时光推移,尽管它仍是我最期盼的时节,“无时无处不在”的秋色,慢慢地变成了大同小异、见惯不惊,。直到三年前十月里的一个周末,我偶然发现了瓦登湖 (Walden Pond)。

隐没在麻塞诸塞斯州,康阔德镇(Concord) 的一片僻静的树林里,一眼看去,它并无过人之处,很普通的、被树林环抱的一片不很大的水域。

顺着湖岸走。渐渐地,我嗅闻到它的独特气息:湿润、淡甜,有种无法道出的隐秘。渐渐地,我亦窥见了它的独特容颜:优雅、俊朴,有种难以形容的清玄。

顺着湖岸走。瞥见右边有块指示木牌 --- “去那个小棚”。好奇地拐进小径。走了不远,豁然出现一片林中空地。并没有什么棚子,而是一堆鹅卵石,代表那小棚的遗址。读木台上的照片和说明,了解到一个名叫汉瑞-大卫-特劳(Henry-David-Thoreau) 的人,曾在这里隐居两年。他在记录这段生活的《瓦登湖》(Walden,又名 Life in the Woods)一书中讲到了在此隐居的目的(大意粗译如下,原文请见此文后的第一幅摄影):

“我到林子里去,是希望有意识地去生活,仅去面对生命的最基本的事实。我还希望知道可否不学习那些被教育认为必须的东西;而且在我临死的时候,并不发现我没有生活过。”

从特劳的隐居遗址出来回到湖边。林木层叠,千姿万彩;湖面倒影,如诗似画。我悟出 -- 是特劳,赋予了这湖水和林子隐秘和清玄。

顺着湖岸走。高低不平,左转右弯。忽而曲径通幽,缤纷的林荫下,松鼠们在忙着贮备过冬的食物;忽而视野大开,如镜的湖面上,白色的扁舟载着一对伴侣轻盈地驶过。我漫步遐想,不知不觉地来到了瓦登湖的管理处---兼礼品店/书店。

进门第一眼就看见书架上的陈列 --“汉瑞-大卫-特劳的著作”。《文明的不服从》 (Civil Disobedience,又名 Resistance to Civil Government)----这书名就像一道闪电划过我的脑海!

原来是他!这一意外发现令我兴奋不已! 朝闻道,夕死可矣。几年前我在新泽西时,系统地听了一套关于西方知识思想史的CD,里面有一章节提到这本书和它的作者,一个现代思想史上有深刻影响的人物。当时我曾想找到此书一读。此时此刻,我就站在他彷徨、探寻、思考和创作的地方!

汉瑞-大卫-特劳(1817-1862)出生在离瓦登湖不远的一个村子。他就读于哈佛大学;据说因为拒绝交纳五美元而没有取得毕业证书。后来他成为著名的作家、诗人、自然主义者、历史学家、哲学家;他毕生反对奴隶制、抵制政府无道德/道义基础的征税。他与爱默生一道,是十九世纪美国Transcendentalism 的代表人物。这一地区的自然人文环境(包括瓦登湖),正是美国Transcendentalism 的孕床。他一生著作等身,最有代表性的是《瓦登湖》和《文明的不服从》(又译《非暴力反抗》)。后者对托尔斯泰、甘地和马丁-路德金的影响巨大,是二十世纪非暴力反抗运动的理论基础。

那个周末回来,我迫不及待地借来几本特劳的书,发现读它们比在湖边漫步要费力。《文明的不服从》讨论的是我以前完全不了解的领域。《瓦登湖》的那个版本则附有大量繁细的注释和典故(类似注释《诗经》!)

瓦登湖正是这样,自然天成且深幽玄秘;风姿绰约又引人探究。自此,每年我总要访问它几次(离我家只有十四英里)。对特劳的书,我也一读、再读。在瓦登湖畔读《瓦登湖》,感识他对四季晨昏精致入微的观察和描述,体会他的社会理想和生命哲学。北美的秋景于我不再仅是美不胜收的图画,而且具有了历史、思想和文化的内涵。

特劳曾说:“幸福好比蝴蝶,你越追求她,她就越飞离远去;而如果你把注意力放在其它的事情上,她就会轻轻地落在你的肩膀。”

瓦登湖,当我不再有意识地捕捉、观赏秋色时,当我不再为北美的秋色感到震撼时,我与你不经意地相遇。你,正是落在我肩头的蝴蝶。

你,是我所见过的秋天里的最高境界。

(以下摄影得于2009年10月。那天上午,瓦登湖笼罩在毛毛细雨里)














(附记:不久前我读到一篇文章,详见http://www.msnbc.msn.com/id/32968917/ 据称找到了“为什么美国和欧洲秋天的颜色不一样”的答案。科学家发现,这要追踪到三千五百万年前的气候变化,它影响了植被和与之有关的虫类的进化和消亡,从而造成火红斑斓的秋色是北美的得天独厚,在欧洲,秋叶只是变黄而已。该文提到亚洲大陆与北美的情形类似。啊,原来这就是为什么北京有香山红叶。既然这是大自然的造化,我非常希望中国在北方的城市和乡村大量地种植北美的这类树木,这样香山红叶甚至七彩的秋天就可以无处不在了!)

(2010年9月25日写于剑桥居所)

版权所有 © 西子。未经作者允许,不得转载文章和摄影。引用请务必注明出处。

Tuesday, February 3, 2009

* 送匹萨饼的一天

转眼间来美国十六年了。刚到美国时,就初步印象和个人经历写过几篇文章,但这段事儿直到今天才有空记录下来。

来美国的第一年,我的合法身份是F2---即陪读。陪读者,陪人读书者也,是不可以打工的。十六年前,中国留学生不比现在的一代,都很清贫,所以事实上,绝大多数陪读身份的人都会找机会干活挣钱。我的先生有全额奖学金,我们生活不愁,但我得要为自己筹措学费呀。

感恩节临近,一天下午,我看见超级市场旁边的一家匹萨饼店门上有一纸广告:“急需人手外送匹萨!”进门与店主一谈。问:“会开车?自己有车?”答案是。“马上就开始干吧!”他立即塞给我一件橘黄色制服和一顶橘黄小帽。“也没有‘师傅领进门’吗?”我心里嘀咕。又一想,不就是照地址开车嘛。

第一位订客住址较远,好在我很熟悉那片儿。要出门时店主问了一句什么话我没听明白,热呼呼的匹萨饼包捧在手上,还有什么更要紧的事?我不好意思反问,不懂装懂地“嗯”了一声就出了门。到了目的地,“我要的可乐呢?”订客问。我这才恍悟出门时店主是在问什么。订客又往匹萨店打电话。店主答应再派一个人立即送来。“我希望能在五分钟内得到,谢谢!”订客挂断了电话。不难想象店主在那一头是如何恼火。我道了声“对不起”便拔腿而逃。

回到店里并未受到责备,下一个匹萨已经在等着我。搞清这次没有可口可乐或者百事可乐,顺利地找到订客的住处。不料女主人说:“对不起,我丈夫改了主意,他下班时顺便去店里买。我已经打电话取消了外卖订单,难道店主不知道吗?”“这么说,这只匹萨你不要了?”“对不起,不能要,我丈夫已经买了一只,他很快就会到家了。”我无功而返。

接下来给我两份订单,因为是顺路。先去大学生宿舍区。宿舍楼下有传达室,电话传上去半天也不见人下来。第二次又传呼上去,终于姗姗下来一个女学生。她面带愁容,匆忙夺了匹萨就走,既无道谢也无小费。不知是失恋了还是考砸了?十一月下旬的夜晚,气温接近零度。匹萨要趁热吃,我顾不上计较,赶紧去下一家。

出了宿舍区,后面有辆敞篷车不耐烦地鸣笛,是两个男青年嫌我开车不果断。(不知寒风呼啸、黑灯瞎火地还敞篷干什么?)我不由地稍稍加速。过了两条街口,突然背后又是鸣笛---- 这回是警笛尖啸加上彩色转灯耀眼!被迫停车。警察不慌不忙地打电话查询我的驾驶记录,足足花了五分钟。我只有心急火燎地等的份儿。“为什么见到停的标志不停车?”警官终于过来问我。“没有看见。”我实话实说。在警灯的高强光下,他一定看见我穿着匹萨店的制服。“念你初犯,这次免罚,下不为例!”也许当警察之前他也干过外送匹萨?我来不及庆幸,连忙道谢,继续赶路。

这是一个有十几栋二层公寓的楼群,每栋楼有六个单元。单元号码刻在两寸见方的精致铜牌上,须得走到近前才能辨认。哪一个是B24?借助昏黯的月光,一栋一栋地找。冷风很快地穿透我的夹衣,也穿透了人造革的匹萨饼包。“这匹萨我们不能要了;也不能付钱。”订客是一对青年男女。看着冰冷渐硬的圆饼,我无须赘言。

店主问为何这么久?我交出凉饼,实言相告。他仍然没有责备,说已经十点多钟,我们十一点打烊,你再送最后一个订单,然后直接回家,明天再来结账。

读者下面请注意我开车的方向。我顺着华什诺大道向西开,右转弯(即向北),进了那条小街。订客的房子就在右手,我把车靠路边停下(车头仍是朝北),送到了热呼呼的匹萨收了钱(包括小费!),一切顺利 --- 到目前为止。出门上车,U 型掉头向南开出小街。然后左转上大道(当然还是华什诺大道)向东---我家的方向。结果,熟悉的街景渐渐消失了,我到达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小镇!

回到家已是半夜十二点。先生问缘由。答最后一趟迷了路;又说美国门牌号太小,天高月黑很难找。他感慨道:“看似简单的活儿干起来方知不易。”躺在温暖的被窝里,我不由鼻子发酸。不知是着凉还是委屈。遭遇警察的情节暂隐去未提,恐他跟我一起担心被警察查出“非法打工”。(在美国呆久了才知道,地方警察和联邦移民局完全是敲锣卖糖,各管一行。)

第二天中午去匹萨店结账。店主算了一下有十块两毛是小费,让我留下。然后他问我的社会安全号码,以便办理雇佣手续并交纳社会安全税。“昨天没来得及。”他说。拿出社会安全卡我说,我的身分是陪读,按法律规定不能打工(我原以为送匹萨可以不那么认真)。他大惑不解地连问为什么,工作难道是坏事吗?!(看来他还真想雇我。也许我第一天的表现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是啊,我说,我也不理解,可卡上就这么写的。“既然如此,我就不能继续用你了,对不起。”他有几分遗憾地,“二十块钱(每小时五块)是你昨天的工钱。”

这就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送匹萨的故事。好多年过去了,每当回忆起那天晚上的事,脑海中就开始重复我的车U型掉头然后转弯的细节,始终解不开南辕北辙的那个谜团。还有,觉得有点对不起那个厚道的店主。

(二零零九年二月四日晨一点,于剑桥家中)

Monday, February 2, 2009

* 一个政治笑话和一个真实的故事

这是一个看管政治犯的女警察亲口告诉我的一个故事。

这个女警察的中学班主任老师,丈夫公派去了英国留学,她独自住在北京崇文区的一个筒子楼里。所谓筒子楼,即不是单元房,每户人家没有自己的厨房,或数家合用厨房,或就在走道里安炉灶做饭。一九八九年“XXX事件”后的那个星期,戒严部队在北京城里四处搜查逮捕暴乱分子。这天晚上,班主任女老师在走道里做晚饭,她用炒铲扒拉着菜锅,忽然感到背后有悉悉嗦嗦的什么声音。她回头,猛地几乎撞到一个头戴钢盔、全副武装的大兵的胸口!

她魂飞魄散,锅铲掉在地上。

“你姓什么?”手持冲锋枪的大兵高声喝道。

“我,我”,女老师语无伦次,浑身发颤,“我不记得… …我姓什么了… …!”

大兵不耐烦了:“你这是四十六楼三号吗?!”

“四十六楼?”女老师好像在问自己,“不… …不是,这是四十七楼。” 大兵听了拔腿扭头就走。她此时明白戒严部队抓人走错了楼号,稍稍恢复了神志,对着大兵的背影,她喃喃道:“我,我想起来了,我姓孙。”

* * *

这个故事使我想起苏联的一个政治笑话。

在斯大林时代。一个同志问:“什么是你最幸福的时刻?”另一个同志答:“当我在家里吃晚饭时,有人敲门。我打开门,来人问:这是米哈伊诺夫的住所吗?我回答:不,米哈伊诺夫住在隔壁。”

* * *

一个政治笑话,一个真实的故事,多么相似的悲剧,发生在三十年代的苏联和八十年代的中国。

(二零零九年二月三日凌晨于剑桥居所)

Sunday, January 25, 2009

* 美国人日常生活中的政治

在相当一段时间里,由于“阶级斗争”理论的泛滥,中国大陆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被政治性的东西所笼罩,凡事都要保证政治上不犯错误;尽管政治正确的标准会随着时代的不同而有所修正。那么,在美国这样一个被认为非常自由、老百姓不过问政治的国家,是否也存在对“犯政治错误”的恐惧呢?据我个人的体会,答案是肯定的。美国人也非常忌讳犯政治错误,而这里最大的政治错误不是别的,就是“歧视”---任何意义上的歧视。

一位母亲在一篇文章中写道:“‘一个两个三个小印第安人,四个五个六个小印第安人’,当我与快两岁的女儿艾瑞一起唱这首歌时,我不由自主地想到,这首歌是否会侵犯北美印第安人似乎我们说的和做的任何一件事,都存在侵犯某一群体的潜在危险。”这位母亲讲的是心里话。现在不少美国人感觉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不那么轻松了,因为往往会无端地产生自我怀疑:我这样措词是否会侵害了什么人?

比如,对黑人,当然早就不能叫“黑鬼”,而现在叫“黑人”也不大合适,他们有个新称呼:“美籍非洲人”(African-American);对残疾人,最好叫“能力欠缺者”;对矮人(侏儒),要说“在高度上受到挑战的人(Vertically challenged)”;戴眼镜的人被称为 “视力受侵害者”;收垃圾的人被称为 “环境卫生工程师”,而近来家庭妇女也变成了“家庭工程师(Domestic engineer)”。在工作场合,男士最好不要夸奖女士的服饰漂亮,因为这搞不好会牵扯进“性骚扰”的麻烦;你或许可以说:“你今天看来很职业化。”有的时候,潜在侵害性词汇表扩大得有点失控,甚至《圣经》也未能逃避这种“政治纠误警察”。一部最新版本的《圣经》已经修改了某些传统上的词语,例如“上帝的右手(The right hand of God)”被改为“上帝强有力的手(The mighty hand of God)”--- 因此左撇子不至于被侵犯。

现在有些申请表格在性别一栏列出三项选择:男、女或其他。这将使那些中性的人不被忽略;尽管这类人为数极不足道。由于法律规定任何雇主都不得因为年龄、性别、种族、性倾向等原因而不雇用某人,所以《招聘问答指南》明确告诉应聘者有权拒绝回答这类问题;而提醒雇主索性不要就上诉问题发问,因为假如提了这类问题而最终未雇用某人,就可能被认为有歧视嫌疑。曾有一位妇女申请进入一所只收男生的军事学校学习,被拒绝后控告该校歧视妇女,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最后胜诉。这所学校不得不招收了一百多年来第一位女生。另有一位在办公室工作的妇女因体重超重被解雇,她便控告上司是歧视。

在公开场合讲话,人们“有耳共闻”,自然要十分小心避免犯错,而撰写文章,白纸黑字,公开出版,“有目共睹”,则更须谨慎。美国心理学协会(APA)专门出版了一本书来规范学术文章的格式及语言。里面有一章叫作“减少语言偏见的指南”。其中谈到:作为一个出版组织,APA接受作者的语言选择,除非他们的语言存在不准确、不明晰或语法问题;而作为一个学术团体,APA既对科学负责,也要求对个人及群体的公平对待,要求APA出版物的作者避免在写作中表现出不恰当的态度倾向或对他人的偏见。由于长期生活在一种特定的文化环境中,即使最敏感的作者,有时也很难察觉自己所持有的偏见,因此,APA建议每个作者在文章完成后进行“偏见检查”。检查的具体方法是:(1)将你自己所属的群体带入你所研究或加以讨论的那个群体;(2)想象你自己是那所研究的那个群体的成员。如果你感到被排斥或被侵犯了,那么你得文章就需要修改;(3)请你所研究的那个群体的成员阅读你的文章并给以坦率的反馈。该书详细的讨论了各种可能产生的语言偏见,并且附有“有问题的语言”和“建议使用的语言”对照表。有了这个指南,写文章时大概就可以避免一些基本的“政治错误”了。

还有一件工具可以借助,从书店里买得到《政治正确词典》,你可以检索有关词汇的“安全”用法。现在许多人都知道 PC 是“个人计算机”(Personal computer)的缩略语,但可能不知道它也是“政治正确词典”(Political Correct Dictionary)的缩略语呢。

细致想来,美国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政治与中国大陆的政治有几点根本的不同。其一,前者所强调的是对个性自由的尊重,以及对他人和其他群体的包容;后者所强调的是对集体(党和国家)的忠诚,以及对与自己持不同观点的人和派别的批判。其二,前者犯错误的后果无非是受到某些方面的批评,政府官员可能因此被迫辞职,政治家也许丢掉某些选票;后者犯错误的后果则可能是蹲班房甚至掉脑袋。其三,如果在一定时期内,社会的某些方面被过分强调或过分忽略了的话,前者一般来说能够进行自我调节(比如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因为它的政治在本质上即是调整不同的观点和利益;后者则缺乏这种能力,因为它思想基础是“唯我独尊”、“唯我正确”,要求全国上下“统一认识、统一步伐”,加之法律很不完善,其结果便是“文化大革命”和“XXX事件”。这大概正是两种社会制度的不同吧。

(原发表于《世界日报》1997年8月21日“世界副刊”版。笔名:珍栎;此处个别词句有修改)

Sunday, January 18, 2009

* 也谈孩子的适应

读了八月十二日《世界日报》“家园版”庄芷写的“陪孩子一起适应”一文,感到她所谈的帮助孩子适应美国社会的经验和感受,真实亲切。而庄芷所谈侧重学龄前的孩子,我的女儿来美时已经十一岁,因此我也想谈谈自己的体会,以与有大孩子的父母们交流。

我先生先来美,在大学读博士学位并做科研;我带着女儿一年半后来此团聚。我自己先做访问学者,边打工边读硕士学位。我们来美前都有一定的英语基础,并多少读过一些美国史和美国文学作品,而且来美时怀着主动的心态,虽然事实上仍感受了某种冲击,也闹过小笑话,但总括来说,前三、四十年的文化准备和精神磨练,使得我们能够比较自如地应对新的环境。女儿则不同,她是被动地跟着我们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这之前几乎没有任何文化和语言准备,尽管曾考进北大附小的暑期英语班读过两期,但那里教的什么“How do you do? ” 在这里哪里有人这样讲?我那时并未仔细地想过女儿的适应问题,一方面自顾不暇;另一方面听信一种很普遍的说法:“小孩子快得很,放到新环境里几天就好了。”直到一年多后一次偶然的谈话,才使我意识到对她的忽略和失职。

那天有一位朋友从大陆来看我们,闲聊中问及女儿初来美国时的感受,她竟答道“不记得了”。我认为她不礼貌,便催她多少讲一点;她坚持说“我真的不记得了”。然后又说“反正那种Cultural shock (文化冲击)我再也不愿意经历第二回了。” 后来一位研究心理学的朋友告诉我,她这种现象叫作“选择性遗忘”或“选择性记忆”,是一种自我保护性的反应,即对有伤害性的环境和事件自动地遗忘。

“真有那么严重吗?”我暗想,虽然知道女儿是生性十分敏感的孩子,但仍然不敢相信这一事实。于是便慢慢地跟女儿聊。她的情结渐渐地化解了,说出一些当时的事。“全班同学都来围着我问这问那,我却连一句也听不懂,什么也回答不出来。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愚蠢的人。经过这样几次之后他们就都不再理我了。”我设身处地地想了一下:孩子毕竟是孩子,他们不会有耐心跟一个“哑巴”说话。那种情景的确挺可怕。我问她,“你那时为什么有好几次没有完成作业?”“妈妈”,她用那双纯真的眼睛望着我说,“我怎么知道老师布置了作业,布置了什么作业呢?” “那有一次我为此罚你站,你为什么不解释呢?”“我不记得为什么了。”我听了真是又心疼又惭愧。回想起第一个学期女儿有门功课得了“E ”,我非常恼火。现在想想对于什么也听不懂的她来说,是很正常的啊!女儿又告诉我:“我根本不知道一天到晚在学校怎么过的。你能猜到我唯一全神贯注的是什么吗?班上有个男生的名字发音与我的相似,我时刻担心老师点我们两个的名。因为如果点的是他,我站了起来,或点的是我,我没反应,都会非常尴尬。这就是我那时整天提心吊胆的事。”

过了一些日子,有一天女儿从外面玩儿了回来问我:“妈妈你还记得肖芳吗?”我当然记得女儿初中的那个ESL(为外国学生开设的英语补习课)老师,法国血统的。大约两年前有一次我先生去开家长会,肖芳对他说:“你女儿的英语实在很够呛,也许永远难以赶上了。”她的话当时令我们很沮丧。后来女儿从初中毕业的同时,也通过了ESL的考试,便进入正常的英语班学习了。

“肖芳怎么了?”我问。女儿告诉我,那天在社区里参加孩子们的聚会,碰到几个初中的学生,互报姓名之后,他们大为兴奋地说:“你就是大名鼎鼎的XXX啊!”女儿大惑不解。他们便告诉她,ESL老师肖芳把她作为外国学生学英语的好典型,经常拿出她的作业给学生们读,动辄就说“我曾有个学生叫XXX,你们应当向她学… …。” 久而久之,只要她一开口“我曾有个学生叫…” 孩子们就接口道:“叫XXX!”听了这个故事我真是啼笑皆非。笑的是当年令人沮丧的“悲剧”变成了令人欣慰开怀的“喜剧”;啼的是女儿从何时起、又怎样地从肖芳的不可雕之木变成了得意门生?我们做家长的竟然一无所知。

迄今我们来美国四年多了,也不记得从何时起,与美国人见面聊天,他们就说我女儿是出生于此—“她的英语没有任何外国口音!”他们说。女儿的功课也已经是门门得“A”,英语作文还时不时地在班上被作为“范文”来读。老师笑着说:“你们看XXX的文章写得多好!她才来这学英语几年,你们可是一辈子都长在这呢!”我听到这些,很欣慰很为女儿骄傲,可她这几年是怎么摸爬滚打过来的?我一点也不敢贪天之功,反而感到内疚。耳畔时常响起女儿那发自内心的痛苦声音:“那种nightmare(噩梦),我再也不愿意经历第二次!”她后来开始学法语,但对学校组团去法国很“慎重”,说“我的法语还没过关呢”。我想她大概再也不愿意做“哑巴”,何况听说法国人只喜欢讲法语,不喜欢讲英语。

上述,也许可以给其他父母们一些启示,最好不要相信“对小孩子不必担心适应问题”这种“大家长主义”的说法。孩子们有他们自己的世界,不管什么年龄层的世界,对陌生者,特别是未加准备的陌生者来说,都是残酷的。我的女儿,谢天谢地,独自闯过了这一关(虽然留下了“选择性遗忘”的问题);而她也可能走向另一面---这并不是没有先例。如果我那时有今天的知悟,一定会细心呵护,给她应有的帮助。

(此文发表于美国《世界日报》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家园版”;笔名“珍栎”)

Friday, December 5, 2008

* 书店变剧场

哈佛大学COOP书店里,一楼的书架们之间时有空椅,但来往人多比较嘈杂;二楼的咖啡厅则被吃茶点和用电脑做作业的学生们占满;三楼有书桌椅,最僻静,傅斌每次都直奔在那里。我呢,则喜欢二楼南北两侧的长廊 --- 各有两张小木桌和四只木椅。这八只木椅,一般总有两三只闲着,既安静,又可以居高临下,将整个书店一目了然。今天,我刚在老位子上坐下不久,就看见一个年轻人在离我几米远的大楼梯围廊前忙碌,不一会儿就清理出一块“戏台”,又有些乐器箱子被搬来。“嗨,有音乐会吗?”我问。他回答了,--不是音乐会,而是什么表演。果然不仅乐器手们来了,还有好多穿戏服化彩妆的年轻男女。一报幕,原来是哈佛学生剧团自编自演的轻歌舞剧。转瞬间书店成了剧场,音乐舞蹈震天响,买书的和卖书的一齐看戏,读书的人都抬起头来,和着音乐击掌。

故事发生在中世纪一个国王的城堡里。主角是英俊的王子。剧情分三部。首先是一个犹太人在这个“不属于他呆的地方”的遭遇。第二是一个身穿解放军草绿军装、超重的中国女娃,边跳边唱“只生一个好”的故事。最后一幕是王子跟森林里一个妖妍的小女兽之间产生了爱情。

没有听清全部的歌词,也不可能理解其中许多微妙的暗示,我只是又一次地感觉到这几个题目的重要性。

首先说犹太人症结。在西方文化中,犹太人的问题比希特勒屠杀要久远复杂得多。这帮家伙量少能大,绝顶聪明又永不安分。法国,俄国, 此文暂略不提。一九三八年四月美国的盖洛普民意测验结果,58% 的美国民众认为犹太人在欧洲遭受迫害部分或全部是犹太人自身的过错所致,20%认为各打四十大板。 数一数,马克思,弗洛伊德,爱因斯坦,这些仅用思想就改变了世界的犹太人,更不要忽略《圣经-新约》记载被犹太人害死的耶稣基督,自己也是犹太之子。

人类的生育问题更是敏感的话题。大陆中国认为十分必要和正确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别的文化里可能是不可思议甚至罪过。在美国很多州,人工堕胎是非法的;枪杀堕胎医生的人成为社会英雄。在天主教为国教的菲律宾,使用避孕工具和药物是非法,因为怀孕生子完全是上帝的旨意,怎么可以违背呢? 然而,我想起几年前有一位美国妇女借助现代发明的药物,生了一个七胞胎;她和丈夫是极端忠实的基督教徒,已经有两个自然生育的孩子。身为基督徒却借科学挑战上帝?无法自圆其说。

不同种族、肤色、文化和宗教之间的冲突是人类自身最大的问题,但是更不能轻视人类和自然的关系。人类对自然的改造是否自掘坟墓?人类有何权利自认比动物高等?当有人看不惯黑人娶白人,或白人嫁棕人的时候,哈佛的学生们已在上演不同物种之间的爱情剧了,此乃前卫亦或倒退?是浪漫还是胡扯?

这是该剧团第100(?)个年头的演出。不知100年来每年是什么主题?都是什么人坐在这椅子上观赏?主题和观众的变化如何反射历史和文化的变迁?我得抽空去找这些答案。

在掌声和叫好的口哨中中年轻的艺术家们谢幕。我收回随着音乐节奏跳动的心和竖起的耳朵,把脑子和眼睛放回书上 --《100篇成功的哈佛大学入学申请作文》。每篇前是学生个人及家庭简介,篇后是作文讲评。有一篇题目是《我和迈克》。作者和迈克从小是知己加同窗,无话不谈,凡事皆喻。转眼十七岁。突然一天迈克告诉他自己是个同性恋者。作者震惊之余感谢迈克对他的信任和坦诚。经历此事的过程,使他完整地了解十数年的挚友,也审视了自己(不是同性恋),更认识了生活的复杂和丰富。他和迈克的友谊不仅一如既往,而且更加牢固。文章最后说,迈克使我改变了对世界的看法。

另有一篇题目是《爱和胜利》。作者来自俄国,她母亲的俄文名字意思是“爱”。她记述母亲如何爱,家庭和工作,儿女和他人,音乐和自然。母亲一生从不抱怨。而这位母亲是一个不幸的癌症患者,定期接受化疗的病人,她的不抱怨就更为高尚。当母亲戴着假发套,魅力不减地去观看儿子的演出,当母亲从医院直接赶到体育场为女儿的比赛加油时,她的爱也更加感人。作者的俄文名字意思是“胜利”。她继承母亲的德行,效仿母亲的榜样,在体育比赛中受重伤时,她没有放弃,而是继续直到“胜利”-- 她知道这是母亲给她的既是名字也是期望。尽管母亲已经辞世,“爱”和“胜利”将永远与“我”同在。

最后读的是集子里的第一篇,题目什么不记得了,内容却独特难忘。按照中国中小学命题作文的老套子,这篇很可以题为《一件小事》。这个男孩子被父母送到南美的一个第三世界小国家去上暑期学校,目的是学习西班牙语和了解不同的文化。一次考试后他因多做语言作业,最后一个离开学校。出了门要去吃午饭,突然感到便意。找遍全楼竟只有一个卫生间却标志“女厕”。他又找了一遍仍无男厕踪影,便意益烈。反正没有第二个人,他冲进女厕。南美饭食里有各种豆类,吃了使人的排除物加倍。他痛快地完成后,小心地把手纸仍进纸篓---因为知道第三世界国家的厕所下水系统陈旧落后,易于堵塞。可是,一拉抽水马桶,毫无动静!这真是恶心透顶!想到远方的父亲在夏令营负责设施管理,对这类事是内行。可是作者长到十五岁一直被看作要走学术的路,哪里沾过下水道的边儿?没有他人等着用厕,而且不是他的错;径自走开,仍然还是绅士。但他决定不走。他打开水箱,仔细观察里面的机关,试着修,不行;琢磨一阵,再试另一种可能。终于,这件麻烦小事被解决了!当他听到畅快的冲水声,感到自己瞬时间长高成熟了。短短的十几分钟内,他懂得了平凡工作的重要和伟大;尝试了独自动手解决一个技术问题;更重要的是,学会了遇到糟糕局面不逃跑!他带着新增的自信,大步走向餐馆,再去吃上一顿美味的南美豆饭。

(写于二零零八年六月,剑桥家中)

* 情人节读诗

XX:

你好!今天星期六,上午与傅斌去哈佛的书店漫读。一进门,右手边有个新布置的书台---主题是情人节。十几种书有诗,有漫画,有散文,杂文,科学论文,皆围绕爱,情,欲,诱。我想起快到二月十四了,于是欣然接受这书台的引导,定了今天读书的主题。顺手捡了三本,一本漫画集:《情感的展示》。滑稽幽默,有两幅令我捧腹。

第二本是新译的诗集。十三世纪初期的波斯诗人,Jalal ad-Din Mohammad, 他作为诗人的名字是 Rumi---由他所住的城市名字而来。我不知他名字的中译*。但愿你能告诉我。下面是从数首诗中摘出的一些绝美的句子,我边读边就在心里急急地草译成中文,好与你分享:

如果我爱自己
我爱你;
如果我爱你
我爱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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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裂之心的呼啸
是门
通向上帝
----------------------------
我要带去玫瑰给你
我也已经遍体是刺
----------------------------
在你爱的存在里
我,已不存在
这与你联系着的
不存在
比所有的存在更好
-----------------------------
我不再能
分清想象和现实
之不同,
好比影子
我是
我又不是
----------------------------------
我完全迷惑了
被你那惊世骇俗之美,
但愿能拥有一百双眼睛
来看
-----------------------------------
莫要寻花!
盛开的花园即在你家。
无须觅宝,
财富之丘是你自己。
毫无必要遭受痛苦
上帝----在此!
-----------------------------------
如果你能解放翅膀
让嫉妒的灵魂自由,
你和所有你周围的人
都将如白鸽
冲天翱翔
----------------------------------
我懂了爱
在你的光芒里;
我学会做诗
从你的美丽中。
你在我的胸膛舞蹈,
无人可以窥见;
但我
有时能够。
那一瞥
即成就了这艺术。
--------------------------
苍穹被皓月点燃
那盖世之力
将我击倒在地
你的爱
使我确认
我已经就绪
去
放弃这熙攘的尘世,
降服
向你,这宏伟壮丽!

你可以想见我读的时候,有时叫绝,有时盈泪。差不多读完了它时,傅斌从他读书的角落里钻出来叫我去找午饭。我们留下外衣在椅子上(以便呆会儿接着坐),去外面一家叫“燕京”的中餐馆,用扬州炒饭和上海菜肉大馄饨填了肚子。回来读第三本书--《引诱》。 这是散文集,视角很新,颇为有趣。 可惜时间不足,下次再与你聊吧。

(写于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剑桥)
(*注:朋友回复告诉我,Rumi的中译名是鲁米。)

* 一个人的博物馆

住在纽约时,我们用的电气公司名叫爱迪生;搬到新泽西州,有个城市名叫爱迪生,方知这个大发明家原来出生在此。后来看见州地图上标着一个“爱迪生博物馆”,但并不在爱迪生市,而是在西桔市附近。几次提议去看看,我的先生总是说“我对他不是太有兴趣”,就以别的活动代替了。他是车夫,我也无奈。一晃五六年过去,我们把附近的周末可去处差不多走遍了,才终于轮到了它。

按地址驱车,半个小时就到了博物馆门前。座落在一条安静的小街上,这个只有一层的小平房几乎可称得上简陋,看着比我们家的房子还小。推开小门进去,不收门票,自愿赞助。你们是今天唯一的两个访问者,闲着没事的唯一的管理员高兴地说。然后他就兴致勃勃地解说起来。

两个房间的收藏满满当当,各式各样的“发明”玩意儿,电灯自不必说,有趣的是有很多稀奇的留声机。解说员说,别看他以发明电灯闻名,其实爱迪生最喜好也最自豪的事是研究发明留声机。他自己酷爱搞乐队,高兴了就与一帮人到街上去演奏。当然发明家要想不喝西北风,就要有人投资作研究,发明成功后有人买专利,有人投资生产,还要有人卖出产品。爱迪生的留声机也不例外。橱窗里的三封信件,明白地告诉,他不仅在国内卖,还要打开国际市场。一封是写给大英帝国女王殿下,另一封是朝鲜的国王,第三封则是写给中国的几个重要官员。这下轮到我来解说。我念给解说员说,一个是李鸿章,一个是曾国藩。我又指着我的先生说,他还和李鸿章是同乡呢。骤然感到,时空都凝聚在这发黄的信纸上了。这三封实际都是“贿赂信”,因为附上的是最新式样的留声机样品,供殿下/阁下赏玩。

爱迪生本人的商业头脑据说不如他的发明头脑,情商不如智商。他往往与生产厂家和商家意见不和,到他的晚年,竟至于与爱迪生电气公司断交。他的物质生活也没有因为他对世界的如此贡献而改善多少。他一生完全没有经过高等教育,对象牙塔中的科学家们不无轻视,反过来,人家自然也对他时有贬低。举一个小例子。他研究发明电话时,要选择第一句话对电话说什么。他完全不采用当时的正规社交用语,而是”胡編”了一个怪声音,主流社会对此视为不雅,而这就成了后来的标准美国见面语“哈罗!”

解说员说,接待其他国家来的参观者,才了解到爱迪生在外面的世界多么知名和受尊重,爱迪生是儿童们心目中的发明巨匠。相比之下,美国青少年几乎完全不知道他是谁了,真是令人遗憾!这个管理员现在三十多岁,在大学期间主修历史,有机会与当时还在世的爱迪生的小儿子面谈,搜集整理了不少珍贵史料。从此他就与爱迪生接下了不解之缘。一个人的博物馆。清静,专一,而又有掘不尽的故事和来自八方的访者。

另一件很珍贵的收藏是爱迪生的实验记录本。一字字,一行行,工整清晰,一丝不苟。我的先生是搞化学出身,他说,这是他见过的最好的实验笔记之一。还有爱迪生的铅笔,--- 这又引出一个故事。数年前,美国宇航局来电话,要带一些有意义的人类的东西去月球,请爱迪生博物馆提供一件物品。这个管理员就选择了这支用了半截的铅笔寄去。不料宇航局说有些东西不允许,铅笔属于此类。博物馆于是重新选了一件别的东西。几个月后,登月飞船返回地球,其中一个宇航员特地来到这里表示感谢,当面送还了博物馆的物件。然后,他悄声地对这个管理员说:“你猜怎么着?”他从衬衣口袋里掏出那支半截铅笔,“我带它上了月球。这也许就是当宇航员的一点小特权吧!”我们听了都释然大笑。仔细端详那支周游过宇宙的铅笔头,揣测爱迪生如果活着会作何感想,我突然悟到:在一个已经可以登上月球的国家里,电灯的发明人不再是孩子们心目中的英雄,有什么奇怪呢?

从小平房出来,看见背后有一高耸的碑状建筑。 有了这碑,才使得这幢小房子显得比它的邻居有所不同。顺着再往后走,出现一个入口,标示是爱迪生公园。这是当年爱迪生生活的地方,他在这树林里漫步思考,在草地上带孩子打球,在湖边垂钓。似乎这林中的鸟类繁多,此起彼落,你唱我和,不亦乐乎。忽然,有一只小家伙摔下树来,不知是生病还是玩昏了头。我托它在手心,继续顺着林径走,想它可能会歇息一下好起来,然后飞走。不料,过了一会儿,它猛烈地抽搐数下,转瞬间就断了气。我不知是否自己做了错事,不该托它起来?用草叶将它埋好,心里不是滋味。这个不愉快的小插曲让我会一辈子记得这片树林。

离开博物馆,又驱车去西桔市中心,想看看爱迪生的大实验室和工厂。厂房仍在,可是锈迹斑斑,大门紧锁。四处一片衰败,是穷人的聚集处。时光流逝,世道变迁,不能不令人感慨。而正因为如此,读史籍、访史迹、听史事才更有趣呢。我对先生说,今天不虚此行吧? 半年后因为调工作,我们搬离了新泽西。如果没有这个周末的访问,我可能将永远不会走在爱迪生的乐队演奏过的街道上,也不会听到他的房后那树林里鸟儿的欢唱。

(2008年7月写于剑桥家中)